3月30日,深交所向*ST中基發出關注函,就該公司收到民事裁定書后未在第一時間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未在此前披露的年報中說明相關訴訟重大進展情況,要求公司說明原因,并說明是否存在故意延遲披露的情形。
關注函顯示,*ST中基于30日披露《關于公司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公司與新疆錦晟胡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天山番茄制品有限責任公司及新疆天山番茄制品有限責任公司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一案收到民事裁定書,最高院駁回公司此前的再審申請。經公司自查,上述訴訟事項已導致公司持有的新疆中基紅色番茄產業有限公司100%股權、中基中醫藥科技(新疆)有限公司100%股權、中基應急醫療(新疆)有限公司100%股權和新疆昆侖石番茄產業投資中心合伙企業(有限合伙)6.5%股權被司法凍結;公司部分賬戶合計1.27萬元被司法凍結。根據公司提供的法院專遞郵件物流信息顯示,上述民事裁定書于3月24日上午由中基健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簽收。公司收到上述民事裁定書后的2022年3月24日至3月29日,公司股票價格分別下跌0.38%、4.53%、5.14%和5.00%,連續四個交易日累計下跌14.29%。
深交所要求*ST中基結合公司前期屢次披露上述事項相關公告的情況以及上述事項對公司影響的重大性,說明公司在收到上述民事裁定書后,未在第一時間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未在2022年3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報告》中說明相關訴訟重大進展情況的原因,是否存在故意延遲披露的情形。同時根據本次民事裁定結果,公司雖已計提預計負債,目前是否有能力履行賠償責任,是否有切實可行的賠償方案。此外,深交所還要求公司結合中基中醫藥科技(新疆)有限公司、中基應急醫療(新疆)有限公司和新疆昆侖石番茄產業投資中心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經營情況、2021年度財務數據及對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的影響,說明若上述三家公司股權被強制司法劃轉,對公司經營及財務數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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