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和中國證監會的工作要求,日前,上交所發布《關于應對疫情優化自律監管服務、進一步保障市場運行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相關業務開展做出調整和銜接安排,優化自律監管與服務方式,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全力維護資本市場平穩運行,落實落細支持疫情防控和保障市場運行各項工作。
《通知》所涉事項總共為30條,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即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和發行承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業務、債券業務服務、其他業務服務。
在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和發行承銷方面,上交所提出,確保科創板審核業務正常推進。疫情防控期間,正常受理發行人通過上交所科創板審核業務系統提交的發行上市、重大資產重組及其他相關申請。通過視頻會議等方式,確保上市委審議會議按照既定程序正常推進。同時,加強審核部門與發行人、中介機構電話溝通、線上咨詢溝通的相關保障。項目申報及回復過程中,因受疫情影響無法現場預約溝通的,發行人、中介機構可以申請采取線上方式進行溝通咨詢。
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業務方面,上交所表示,疫情防控期間,上市公司事后公告披露時段延長至晚上23:00。同時,支持上市公司做好定期報告披露工作。上市公司受疫情影響預計難以在原預約日期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的,可以向上交所申請辦理延期至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確受疫情影響,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1年年報或2022年一季報有困難的,可及時聯系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通報相關情況。
在債券業務服務方面,上交所表示,建立發行服務綠色通道。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債券募集資金用于疫情防控相關領域或用于償還到期公司債券的,建立發行服務綠色通道,即報即審、特事特辦,切實做好疫情防控融資服務工作。疫情防控期間,暫緩計算公司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的反饋意見回復時限和中止時限。發行人確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更新財務報告的,可向上交所申請延長有效期。
此外,上交所提出,確保市場交易通暢安全。全力做好技術保障和優化工作,持續降低訂單處理時延,改進市場投資者體驗。整合會員前端軟件,降低技術系統的復雜程度和市場維護成本。統籌優化相關業務測試排期,減輕市場機構技術測試負擔。同時,加強對接疫情影響較大地區及直接參與抗疫的領軍企業,及時了解困難及訴求,做實做細投融資相關服務工作。逐一了解疫情嚴重地區擬上市和上市企業的投融資需求,幫助企業在充分準備的前提下,加速申報,實現即報即審即發。
頭條 22-03-29
頭條 22-03-29
頭條 22-03-29
頭條 22-03-29
頭條 22-03-29
頭條 22-03-29
頭條 22-03-29
頭條 22-03-29
頭條 22-03-29
頭條 22-03-29
頭條 22-03-29
頭條 22-03-29
頭條 22-03-29
頭條 22-03-29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8
頭條 22-03-27
頭條 22-03-27
頭條 22-03-27
頭條 22-03-27
頭條 22-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