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昇輝科技收到深交所關注函,被要求就其控股子公司產品適配車型進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相關事項進行說明。截至當日收盤,昇輝科技報11.17元,漲2.01%。
昇輝科技15日晚間公告稱,佛山市飛馳汽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馳汽車”)的一款燃料電池自卸汽車車型進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2年第1批),該自卸汽車搭載公司控股子公司昇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昇輝新能源”)推出的燃料電池發動機。昇輝科技稱這一事項將為公司推進氫燃料電池業務創造有利條件,有助于帶動昇輝新能源燃料電池發動機銷量,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積極影響。
根據昇輝科技前期披露的公告,昇輝新能源設立于2021年8月6日,旨在拓展公司原有的電氣設備業務,投資與布局氫能儲能等核心產業環節。關注函要求昇輝科技說明該公司和昇輝新能源在燃料電池發動機業務上的人員、設備、資金等投入情況,相關專利、技術及其來源;分析說明昇輝新能源在成立較短期限內開展燃料電池發動機業務的合理性,和原披露業務領域是否存在差異及其原因,是否具備持續快速增長的能力,并提示產品研發相關風險和不確定性。同時,昇輝科技須說明本次進入名錄的飛馳汽車燃料電池自卸汽車車型適用的燃料電池發動機型號,是否已通過國家強制性檢驗,并結合昇輝新能源對相關燃料電池發動機的試產、銷售、投產情況,充分提示業務拓展風險和不確定性。
關注函還要求昇輝科技說明上述事項是否達到相關信息披露標準,如否,說明公司披露上述信息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迎合市場熱點炒作股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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