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恒昌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恒昌醫藥”)創業板上市申請獲受理。《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報告期(指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9月,下同)內,恒昌醫藥業績快速增長,但由于經營藥品不合標準曾受到行政處罰。
招股書顯示,恒昌醫藥是一家專注于服務中小型連鎖藥店、單體藥店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藥流通企業,公司立足于基層醫藥市場,依托自主研發的B2B電子商務平臺建立了以自有品牌產品為核心的直供專銷模式。
近年來,恒昌醫藥為進一步鞏固直供專銷業務的先發優勢,在上下游產業進行了相關布局。2018年11月,恒昌醫藥通過設立子公司恒昌(廣州)新藥研究有限公司布局藥品研發和藥品批件的收購,以保障藥品供應的穩定性;2020年1月,公司通過收購湖南六谷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簡稱“六谷大藥房”)布局醫藥零售;2021年11月,公司通過收購江右制藥布局醫藥生產領域,為自身業務向上游延伸發展奠定基礎。
財務數據顯示,恒昌醫藥報告期內業績整體保持穩定增長,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5.29億元、9.61億元、18.49億元和14.95億元;實現凈利潤分別為3354.94萬元、5119.31萬元、11062.57萬元和12283.6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業績增長的同時,恒昌醫藥曾因經營的藥品不符合規范而受到行政處罰。2021年11月25日,恒昌醫藥經營的藥品奧美拉唑腸溶膠囊(批號:20201208,生產廠家:山西津華暉星制藥有限公司)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被定性為劣藥,被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處以沒收違法所得74445元的處罰。恒昌醫藥在收到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后,立即啟動了召回程序,積極配合調查整改,并按時繳納了罰款。
此外,子公司六谷大藥房長沙市芙蓉區古漢店曾因銷售的“樂賽仙蚊不叮”抑菌劑和“芽培四季止癢霜”抑菌劑不符合規定,被長沙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處以罰款2000元。隨后,六谷大藥房相關門店繳納罰款,停止采購該類產品、退回不符合要求產品,并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項培訓,以防此類現象再次發生。
恒昌醫藥表示,為規范直營門店和加盟門店經營行為,確保門店經營合規、業績穩健增長,公司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以提升門店經營效益為核心,制定了一系列標準化的內部控制制度。
不過,恒昌醫藥也在招股書中提示風險稱,藥品質量涉及藥品生產、流通以及使用的各個環節,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導致藥品質量問題,公司無法控制所經營藥品在生產和使用環節的質量,存在因藥品質量問題而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風險;此外,公司通過收購六谷大藥房布局藥店零售終端業務,加盟店可以使用六谷大藥房的商號及相關無形資產,如加盟店在經營過程中違反相關公司及行業監管部門關于經營管理的規定而面臨相應的處罰,將對公司的聲譽及經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
頭條 22-02-11
頭條 22-02-11
頭條 22-02-11
頭條 22-02-11
頭條 22-02-11
頭條 22-02-11
頭條 22-02-11
頭條 22-02-11
頭條 22-02-11
頭條 22-02-11
頭條 22-02-11
頭條 22-02-11
頭條 22-02-11
頭條 22-02-11
頭條 22-02-11
頭條 22-02-11
頭條 22-02-11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
頭條 22-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