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深交所向高鴻股份發(fā)出關注函,要求該公司就擬出售高鴻科技100%股權一事作出進一步說明,包括說明是否存在突擊創(chuàng)利的情形等。
2021年12月30日,高鴻股份披露《關于出售下屬公司股權的公告》顯示,公司擬向鑫恒眾達自然人鄧博轉讓下屬子公司高鴻科技100%股權,本次交易價格為18萬元,預計將增加公司2021年度合并報表凈利潤約535.29萬元(人民幣,下同)(未經審計),高鴻股份尚未簽署交易協(xié)議。截至2020年12月31日,高鴻科技經審計總資產為211037.30萬元,凈資產為4866.81萬元,應收賬款總額為209299.65萬元,截至2021年11月30日,高鴻科技未經審計總資產為129485.04萬元,凈資產為6.87萬元,應收賬款總額為128264.35萬元;同時,2020年高鴻科技實現(xiàn)經審計營業(yè)收入和凈利潤分別為248232.75萬元和95.90萬元,2021年1月至11月高鴻科技實現(xiàn)未經審計營業(yè)收入和凈利潤分別為153647.71萬元和-4859.94萬元。
關注函要求高鴻股份結合該公司擬簽署交易協(xié)議的具體時間以及交易價款支付安排,說明該筆交易“預計將增加公司2021年度合并報表凈利潤約535.29萬元人民幣(未經審計)”的會計處理依據(jù),結合公司第四季度經營情況,說明其是否存在突擊創(chuàng)利的情形。同時,結合高鴻科技最近三年業(yè)務開展情況及毛利率變動情況,說明高鴻科技2021年營收和凈利潤較2020年大幅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結合高鴻科技的收入確認模式及同行業(yè)可比公司情況,說明應收賬款余額占營業(yè)收入的比例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列示說明截至目前高鴻科技128264.35萬元應收賬款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前十名交易對方的名稱、交易情況、賬齡、是否已發(fā)生逾期。
此外,關注函還要求高鴻股份結合高鴻科技最近三年資產和負債的主要構成,說明高鴻科技應收賬款占總資產比例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截至2021年11月30日,高鴻科技凈資產大幅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2021年是否存在大額計提減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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