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6批次化妝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78號)。通告顯示,經遼寧省藥品檢驗檢測院等檢驗,標示為高寶化妝品(中國)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生產的16批次化妝品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
高寶化妝品(中國)有限公司〔委托方:維真時代(上海)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Dr.magic清爽水潤每日防曬露SPF42PA+++;
廣州市有喜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珀薇防曬霜 SPF30PA+++、露蘭姬娜防曬露(SPF30+)、夢蔻防曬霜SPF45 PA+++和夢蔻防曬霜SPF30 PA+++;
上海娜歐高斯化妝品有限公司代理的韓國Ottie明星防曬+護膚套裝;
仙迪達首化妝品(深圳)有限公司生產的伊貝詩清爽美白隔離防曬乳SPF50+ PA++++;
上海寶麗妍貿易有限公司代理的日本寶麗泊菲多重修護防曬霜(面部)SPF30 PA+++;
天芮(上海)實業有限公司代理的法國天芮羽薄輕瀅凝妍防曬乳SPF25 PA++和天芮羽薄臻效潤白防曬乳SPF30+PA+++;
廣州蔓蒽施貿易有限公司代理的韓國玥之秘水晶防曬噴霧 SPF50+ PA+++。
其中此款化妝品,經生產(代理)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現場核查,并經企業確認為假冒產品。
記者了解到,本次監督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防曬類產品的主要問題是實際檢出成分與批件配方或標簽標識成分不符,個別產品檢出超過規定限值的防曬劑,屬于化妝品生產企業擅自變更產品配方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
根據通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上海、廣東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后依法督促相關生產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產品及時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
頭條 21-12-07
頭條 21-12-06
頭條 21-11-30
頭條 21-11-26
頭條 21-11-25
頭條 21-11-24
頭條 21-11-23
頭條 21-11-23
頭條 21-11-23
頭條 21-11-19
頭條 21-11-19
頭條 21-11-18
頭條 21-11-18
頭條 21-11-17
頭條 21-11-16
頭條 21-11-16
頭條 21-11-15
頭條 21-11-15
頭條 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