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伊始,銀行業強監管仍在持續。記者根據銀監會官網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統計,截至1月16日16時,各地銀監局及銀監分局已披露178張“罰單”,其中除延時披露的2017年罰單“尾單”外,還包括2018年首批監管罰單29張。
披露2018年首批監管罰單的包括黑龍江銀監局以及淄博銀監分局等16家。其中,黑龍江銀監局在1月5日-11日期間發出5張罰單,劍指理財私售。在29張首批監管罰單中,淄博銀監分局作出的處罰決定——淄銀監罰決字〔2018〕1號,日期為2018年1月2日,是目前披露出來的銀監系統的今年首張罰單。根據罰單,青島銀行淄博分行因存在以貸轉存等違規問題,被罰款35萬元。同日,山東沂源農村商業銀行因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貸款,收到了淄博銀監分局發出的“2號罰單”。
此外,分別因員工違規自辦業務、轉嫁貸款抵押登記費(已退還)、授信集中度超標問題,廣西大新農村商業銀行、廣西扶綏農村商業銀行、廣西昭平農村商業銀行也收到了來自相關銀監分局的罰單。
在2017年,銀行業“嚴監管”成為貫穿全年的關鍵詞。據不完全統計,銀監系統2017年共開出2838張罰單,覆蓋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等各類銀行機構。從違約業務類型來看,罰單主要涉及領域包括信貸、票據、同業、信披違規、違反審慎經營、挪用資金等幾大類問題,累計罰金遠超2016年。
據銀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2018年將重點圍繞八個方面、22條要點繼續開展整治銀行業亂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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