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記者從市商務局了解到,6月21日上午10點,1000萬元餐飲消費券即將發放。
消費券共分兩期,第一期餐飲消費券申領時間:2023年6月21日10:00;使用期限:2023年6月21日10:00—7月2日24:00。第二期餐飲消費券申領時間:2023年7月7日10:00;使用期限:2023年7月7日10:00—7月16日24:00。
本次餐飲消費券共計1000萬元,通過支付寶平臺進行發放。首期未使用核銷完的,進入第二期進行發放。餐飲消費券為券額25元的單張消費券,在消費滿100元時使用,每人每期限領取使用1張。
消費券以電子消費券形式發放,所有在鄭人員(包括外地來鄭人員)通過“支付寶APP”、“鄭好辦APP”活動頁面均可參與領取,先到先得,領完為止。通過支付寶平臺領取的餐飲消費券,可在鄭州市域內的餐飲行業線下實體商家使用,商家須支持“支付寶”付款方式。消費券可與商家提供的優惠券疊加使用。消費者在活動商家使用消費券時,符合滿減標準的自動核銷;過期未使用的,自動收回。
鄭州市商務局明確,活動嚴禁以虛假交易等方式套取消費券補貼,對有以上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取消活動參與資格;涉嫌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記者 曹婷
頭條 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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