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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減輕參保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負擔,全面激發經濟活力,經鄭州市政府同意,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聯合發布通知:本月起,在不降低參保人員醫保待遇水平的前提下,鄭州市將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
切實為企業和個體參保人減負
據介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除一次性預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外,統籌地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原則上應控制在6~9個月平均支付水平”;“統籌基金收入增幅明顯高于支出增幅,連續2年處于結余過多狀態的,可階段性降低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比例或適當提高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水平”。
以此為基礎,按照2022年度鄭州市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月均支出費用測算,鄭州市職工醫保統籌基金預計可支付18.29個月,與2021年末可支付16.9個月相比,增長了1.39個月。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促進我市經濟修復式增長,在充分考慮我市企業經營狀況和職工醫保基金運行現狀,市醫保局提出“一不變、兩降低”的工作設想,即:在不改變現有職工醫保待遇的前提下,階段性降低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階段性降低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繳費費率。
8個月預計減征醫保費8.98億元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全市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時間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新政適用區域為鄭州市及所屬各開發區、各區縣(市)。實施對象分兩類,包括:按8%費率繳納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含生育保險)的參保單位。按10%費率繳納鄭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參保人員。
新政規定,執行期限內,?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階段性降低1個百分點,其中,職工醫保繳費費率由原來的10%調整為9%,不含生育保險。具體來說,就是原來單位職工醫保繳費費率率為8%、個人為2%,調整后,單位繳費率下調為7%、個人繳費率仍為2%。在此期間,鄭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率階段性也降低1個百分點,由原來的10%調整為9%。
根據測算結果分析,通過8個月的調降,預計可為全市各類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減征職工醫保費8.98億元。此舉不僅將減輕市場主體負擔,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還將有效促進企業職工和各類新經濟、新業態從業人員的參保繳費積極性主動性,助力擴大基本醫保覆蓋面和基金規模、增強醫療保障能力。
記者?王紅
頭條 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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