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鄭州法院破產審判工作白皮書(2018年至2022年)》。白皮書顯示,5年來,鄭州兩級法院充分發揮破產審判職能,加快“僵尸企業”出清,幫助危困企業再生,不斷完善市場經濟主體的退出和救治機制,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優質的司法服務和有力司法保障。
2018年至2022年,鄭州兩級法院受理破產及強制清算類案件752件,審結766件(含舊存),以破產重整、和解方式結案87件,其中重整成功億元以上規模企業21家,盤活資產256.21億元、化解債務739.66億元、安置職工12961人。提前完成“國有僵尸企業”破產審判任務69件,圓滿完成“國有僵尸企業”出清工作。
5年來,全市法院破產審判年結案數由66件增長至292件,年均增長率為45.3%。鄭州兩級法院大膽探索庭外重組、預重整和破產重整、和解制度的銜接,出臺《關于規范破產重整程序中招募投資人的實施意見》《關于庭內重整與庭外重組銜接制度操作指引》等文件16份,對有持續經營價值的企業,積極適用重整、和解及整體出售方式進行救治。
在白皮書公布的10起典型破產案例中,既有大型國有企業,也有外資控股上市公司。其中,河南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以4.65億元成本化解了19.7億元債務,通過創設預留共益債模式,解決了重整期間掛靠項目工程款支付障礙,依法保護債權人利益。上市公司中孚實業及關聯企業破產重整案,發揮“府院管企”聯動優勢,采用協同重整模式,幫助企業實現重整,提升了投資者信心、優化了區域營商環境。
下一步,鄭州兩級法院將進一步深化府院聯動機制,依托政府強大行政力量,為破產企業案前研判、職工民生、企業信用修復、招募投資人、打擊逃廢債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頭條 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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