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近日印發
(資料圖片)
《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
今年全省中招考試
將于6月26日至28日進行
考試報名及志愿填報均在網上進行
原則上招生計劃一次性下達
各地分配生的比例要在50%以上
禁止跨區域分配指標
嚴格招生紀律
考試時間和分值
全省統一命題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學科為初中二年級考試科目,成績原則上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具體等級劃分比例和使用辦法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制定。
《通知》明確,今年中招考試時間為6月26日至28日,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和分值見《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方案》。
↓↓↓
8月20日前錄取結束
普通高中錄取全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上進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是普通高中錄取的主要依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和學生報考志愿,實行網上統一錄取,未參加中招考試的學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錄取。
招生錄取按照錄取批次依次進行,具體安排為:
7月12-13日,省提前批次招生錄取;
7月15-16日,市縣級提前批次集中錄??;
7月19-30日,市縣級普通批次錄??;
8月20日前全省普通高中錄取工作結束。
錄取期間,每一批次錄取結束后48小時,考生可登陸服務平臺查詢錄取結果。
分配生比例不低于50%
《通知》明確,逐步擴大優質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學校)的比例,各地分配生的比例要在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標向薄弱初中和農村初中學校傾斜的力度,禁止跨區域分配指標。
堅持屬地招生原則
《通知》要求,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實行屬地招生。
地處縣域的普通高中應在本縣域內招生,地處省轄市市區的普通高中應在所在區或若干城區范圍內招生,具體招生范圍由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確定。
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除省教育廳批準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類型班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區域招生。
多條“禁令”嚴肅招生紀律
《通知》強調,各地要嚴格執行河南省中招考試方案,未經省教育廳批準,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減考試科目和學科考試分數。
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掐尖”招生;
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
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
嚴禁高中學校與考生提前簽約,違規圈占生源;
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
嚴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
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
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及跨學期收取學費;
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