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幸福河湖和市級幸福河湖的創建范圍是什么?幸福河湖創建的推進機制和保障措施有哪些?記者昨日從鄭州市河長制辦公室獲悉,《鄭州市全面創建幸福河湖實施方案》已經印發,對幸福河湖的創建范圍、創建任務、創建內容和標準、實施程序、推進機制、保障措施等予以明確。
明確創建六大目標
《實施方案》明確,按照“持久水安全、優質水資源、宜居水環境、健康水生態、先進水文化、科學水管理”的總體標準,推動河湖管理保護全面提檔升級,逐步實現“河湖安瀾、河通渠暢、水清岸綠、生態健康、人水和諧、景美文興”的美好愿景。
(相關資料圖)
創建范圍這樣劃定
《實施方案》明確了幸福河湖的全面創建范圍:在市域內符合條件的河、湖、庫上,按照具備條件優先創建省級幸福河湖原則,分別進行省級和市級幸福河湖創建。
省級幸福河湖創建范圍:在連續長度不低于20公里的河流,水面面積不少于1平方公里的湖、庫上,按照省定幸福河湖細則內容和標準進行創建。
市級幸福河湖創建范圍:在連續長度3公里以上的河流,水面面積不少于0.1平方公里的湖、庫上,參照省定幸福河湖細則標準及特定內容進行創建。
各開發區、區縣(市)根據區域河湖條件,確定縣級幸福河湖創建范圍和標準,并深入開展創建工作。
創建任務這樣制定
根據《實施方案》,省級幸福河湖創建任務為:確保每年創建成功不少于1個。市級幸福河湖創建任務:全市每年創建成功不少于10個。其中鞏義、登封、新密、滎陽、新鄭、中牟6縣(市),力爭每年創建成功2個;有條件的區(開發區),力爭每年創建成功1個;有河湖管理任務的市直單位,在“十四五”期間將所管理的河湖創建為幸福河湖。
35項指標“丈量”創建
省、市兩級幸福河湖創建要圍繞“水安全、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水文化、水管理”六個方面,“公眾滿意度、加分項、一票否決”三個重點,全面落實35項具體內容,推進幸福河湖創建工作。
《實施方案》提出,已完成綜合整治及正在進行綜合整治的河湖,要按照省定幸福河湖建設細則標準,完善相關內容,進行全面創建;新開工進行綜合整治的河湖,在項目規劃設計階段,要將幸福河湖相關內容同步規劃,一并實施,根據項目推進情況,邊建設邊申創,工程完工創建成功。
創建須按程序實施
創建幸福河湖要按怎樣的程序實施?《實施方案》明確,創建幸福河湖按照申報、審定、建設、驗收的程序,分年度進行創建。
10月20日前為自評申報階段。各開發區、區縣(市)河長辦或市屬河湖管理單位,對照《幸福河湖評分細則》進行自評,達到80分以上的,經縣級政府或市屬河湖主管單位同意后,向市河長辦分別申請創建省級、市級幸福河湖。創建省級幸福河湖的,經市河長辦擇優遴選,報市政府同意后,向省河長辦申請建設;創建市級幸福河湖的,經市河長辦集中研究同意后,下達創建通知書。
11月底前為編制方案階段。擬創建的河湖,由河湖所在地水利部門(河湖主管單位)負責編制幸福河湖建設方案,并逐級上報。
12月至次年9月為建設實施階段。各開發區、區縣(市)及創建主體單位,按照審查同意的建設方案組織實施幸福河湖建設,并于申報的第二年9月底前完成建設任務。
次年10月為組織評定階段。縣級河長辦或河湖主管單位,按照《幸福河湖評分細則》,分別完成省級、市級幸福河湖的初評。創建省級幸福河湖的初評報告,經市河長辦轉報省河長辦。省河長辦開通網絡投票,組織有關部門按照現場查看、資料查閱等方式進行評定。對達到90分以上的,報經省政府同意后,確定為省級幸福河湖;創建市級幸福河湖的初評報告,報送市河長辦。市河長辦開通網絡投票,組織有關部門按照現場查看、資料查閱等方式進行評定。對達到90分以上的,報經市政府同意后,確定為市級幸福河湖。
被確定為省級、市級幸福河湖的,除省里給予一定的項目投資傾斜外,市政府也將落實一系列激勵政策。
三大機制推進創建
《實施方案》明確了幸福河湖創建的三項推進機制。
主體負責制。各開發區、區縣(市)是創建幸福河湖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要精心組織實施,大力推進幸福河湖創建;各河湖管理單位是幸福河湖建設的創建主體,要按照幸福河湖建設方案開展建設工作,對工作進度、成效和質量負責;河長制辦公室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大支持力度,加強行業指導督導;各級河長辦要跟蹤問效,統籌做好創建工作。
督導考核機制。進行月督導,每月對創建幸福河湖開展情況進行一次督導,及時糾正創建中存在的問題,總結好的做法;開展季調度,每季度召開一次全市推進會,通報各單位進展情況,先進單位介紹經驗做法,安排部署相關工作;落實年度考核,將幸福河湖創建工作納入市對各開發區、區縣(市)的年度綜合考評、各成員單位績效考評之中,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考核。
獎勵激勵機制。市政府按照評比達標表彰獎勵的相關規定,對在幸福河湖創建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予以表揚獎勵;被評為省級幸福河湖的,除享有省里的激勵政策外,市政府將加大經費投入,并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分別給省級、市級幸福河湖創建單位一定獎勵。
有力保障確保成效
《實施方案》還明確了幸福河湖創建的保障措施。
組織領導方面,按照政府主導、河長掛帥、部門聯動、屬地落實的工作要求,成立由市長、市總河長任組長,副市長、副總河長任副組長,各開發區、區縣(市)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市級相關責任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鄭州市全面創建幸福河湖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河長辦,市政府對口副秘書長、水利局主要領導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創建幸福河湖統籌協調工作。
經費保障方面,各開發區、區縣(市)河長辦或河湖管理單位要根據年度幸福河湖創建任務,提出經費需求,市、縣兩級財政部門要將幸福河湖創建所需經費分別納入年度預算,并予以足額保障,以保證幸福河湖建設順利推進。
同時,我市還將通過網絡、報紙、電視等多種媒介,加大宣傳力度,使廣大人民群眾深入了解創建幸福河湖的重大意義,并積極投身河湖管理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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