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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大學生創業,人們往往習慣于從外部因素來考慮,希望通過營造良好創業環境來促進大學生創業,實際上,大學生創業實踐推進的決定性因素是創業大學生,在參與創業實踐中“正確認識自己”“扎實做好創業準備”和“正確對待創業失敗”是決定創業能否成功的三個“關鍵點”。
關鍵點一:正確認識自己
創業無論是對創業者個人還是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都具有積極意義,然而,不是所有的人都適合創業,只有那些擁有創業才干(特質)并具備一定條件的人才適合創業。參與創業實踐的高職院校學生最先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正確認識自己。如果自己適合創業,就可以繼續準備創業所需要的各種條件,積極投身創業實踐;如果自己不適合創業,及時停止就是最明智的選擇。
參與創業實踐的高職學生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中的一種或多種來正確認識自己,判斷自己是否適合創業。
第一種,自我觀察與分析。學生可以對自己在日常學習、生活中的言行、思想、愛好以及自身素質等進行梳理與分析,找出自己的優點和不足,判斷自己所具備的素質和條件是否適合創業。
第二種,看別人對自己的評價。學生可以通過父母、老師、同學和朋友等周圍對自己熟悉的人對自己所做的評價來認識自己,看自己的自我判斷是否準確,看自己所具有的素質和條件是否適合創業。
第三種,參加創業測評。學生可以運用創業相關軟件對自己進行測評,看自己所具有的素質和條件是否適合創業。
第四種,參與他人創業項目。學生可以參與到他人已經開始運作的創業項目中去,看看自己是否真的適合、真的喜歡創業。
關鍵點二:扎實做好創業準備
筆者對大學生創業失敗案例進行分析后發現,大學生創業失敗的常見類型主要有步驟不全型、經驗不足型和判斷失誤型三種,而準備不足是導致這三種創業失敗的最主要原因。
由于創業資金短缺、管理能力較弱和社會資源不足,學生在參與創業實踐時會遇到很多困難和挫折,其創業結果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但是在創業前認真地進行創業準備是他們可以把握的,而且,從近年來在校和已畢業大學生參與創業實踐的情況來看,創業準備越充分,獲得創業成功的可能性越大。
美國蓋洛普公司創始人喬治·蓋洛普提出的“優勢理論”認為,成功者善于發現自己的才干,然后不斷地對才干進行強化、鞏固和提升,使其成為優勢,再結合相關知識和技能,充分發揮威力,助力事業成功。在進行創業準備時,學生首先需要通過自我觀察與分析、看別人對自己的評價、參加創業測評以及參與他人創業項目等方式中的一種或者多種來發現自己的創業才干(特質)和相關條件。然后,設計專門方案不斷地強化、鞏固和提升自己的創業才干(特質)和相關條件,使它們成為自己的創業優勢。同時,結合校內外創業導師的指導,積極開展創業意識、創業思維、創業能力、創業團隊、創業項目和創業資金等素質與資源的準備。
雖然從理論上來講,學生在進行創業準備時,準備得越充分越有利于在參與創業實踐時獲得成功,但是實際上,創業結果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如果花很多時間在準備創業所需要的各種條件上,并不一定能夠獲得創業成功。如果在準備的過程中發現有很好的創業機遇,而且自己也具備一定的創業條件,就可以先啟動創業項目,一邊創業一邊完善相關條件。
關鍵點三:正確對待創業失敗
創業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創業者很容易遭遇失敗。創新工場原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李開復認為,創業的高光時刻只存在于少數幸運兒的瞬間,剩下的時刻則是長久的暗淡,“失敗無時無刻不圍繞在創業者身邊”。
近年來,在國家政策引導和各級政府、組織持續努力下,我國創業生態系統日趨完善,大學生的創業率和創業成功率都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在大學生創業實踐中,失敗的仍然是大多數,創業失敗是很多參與創業實踐的學生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
如何對待創業失敗?筆者認為,首先應該正確認識創業失敗,將其作為自己前一階段參與創業實踐情況的反饋,坦然接納它。然后,對自己的創業實踐進行調整——要么分析導致創業失敗的原因,改進不足,繼續創業;要么暫停創業,繼續進行創業準備,等時機成熟再創業;要么直接放棄創業。這三種調整措施沒有好壞之分,如何選擇主要取決于創業學生所處境況、所具備的條件以及其自身需要。
如果創業失敗造成的損失并不是很大,或者自己能夠承受這樣的損失,那么學生可以認真分析導致創業失敗的原因,然后有針對性地改進不足,再繼續進行創業。成功的創業者可能會經歷很多次這樣的“創業失敗”,不輕言放棄,不斷改進,很可能在“下一次”就會獲得創業成功。
如果發現導致自己創業失敗的主要原因是準備不充分,學生就需要暫停創業,等時機成熟再重新開始創業。這時候的創業準備與沒有開始創業之前不同,因為學生已經對創業有了真切的體會與認識,準備的效果會更好。
如果在開始創業實踐之后發現自己不適合創業,或者由于條件的改變不再想創業,學生也可以放棄創業,開始新的生活。這一段失敗的創業經歷不會浪費,而會被“打包”帶入并滋養新生活。
(作者單位系金華職業技術學院創業學院、浙江省現代職業教育研究中心。本文系浙江省教育廳科研資助項目[Y202250021]研究成果)
《中國教育報》2023年06月13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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