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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黃星)近日,福建省教育廳發布了《福建省普通高中達標評估辦法(2022年版)》,對該省2017年版高中達標評估辦法作進一步修訂。福建提出,省級達標高中實行動態管理,不搞“終身制”。
《評估辦法》對評估體系作了重新架構,從學校管理、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生發展、特色建設、五育并舉、校園設施、教育裝備及獎勵等9個方面,統領30個相應的評估項目。其中,將“黨的建設”單列為評估項目之一,將“德智體美勞”分別作為評估項目進行考核,還將“心理健康教育”單獨作為評估項目。
除了在“課程管理”項目中對課程實施提出整體的規范要求,《評估辦法》還在“五育”下設的各項目以及“領導班子”“教師配備”“教師素質”“心理健康教育”等項目中明確課程管理及實施的要求。在評估標準上,《評估辦法》在黨建、德育、安全、心理健康、勞動教育、教材教輔管理等方面保持各級別標準的一致性。
福建省教育廳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凡確認為省級達標高中的學校,須制定新一輪3至5年的發展規劃,并將學校發展規劃實施、完成情況與校長任期目標考核結合起來。省級達標高中實行動態管理,不搞“終身制”。經復評或專項督查,對達不到原定級標準的省級達標高中,教育廳將責成學校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予以降級或撤銷省級達標高中稱號。對辦學水平嚴重下降的,直接予以降級乃至撤銷省級達標高中稱號。被降級或撤銷省級達標高中稱號的學校,自降級或撤銷稱號之日起,兩年內不得重新申報達標晉級及省級其他建設項目。
《中國教育報》2023年02月0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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