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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黃星)近日,福建省教育廳發布了《福建省普通高中達標評估辦法(2022年版)》,對該省2017年版高中達標評估辦法作進一步修訂,以順應高中教育改革發展和學生全面發展的需要。
《評估辦法》明確,申報達標高中近兩年均須有高中畢業生。其中,二級達標高中申報一級達標須滿4年;三級達標高中申報二級達標應滿3年。經各地評估審核,對個別辦學成效突出的未達標高中,教育行政部門可推薦直接申報二級達標,但要求其學生近三年學業水平考試合格率均不低于96%,近兩屆按時畢業率均不低于94%。申報一級達標校的高中近三年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合格率均不能低于97%。申報一級達標高中、未達標高中直接申報二級達標的,高中部在聘高級教師及博士學位教師數比例不少于專任教師總數的25%。
據悉,《評估辦法》還對評估體系作了重新架構,從學校管理、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生發展、特色建設、五育并舉、校園設施、教育裝備及獎勵等9個方面,統領30個相應的評估項目。其中,將“黨的建設”單列為評估項目之一,將“德智體美勞”分別作為評估項目進行考核,還將“心理健康教育”單獨作為評估項目。
除了在“課程管理”項目中對課程實施提出整體的規范要求,《評估辦法》還在“五育”下設的各項目以及“領導班子”“教師配備”“教師素質”“心理健康教育”等項目中明確課程管理及實施的要求。在評估標準上,《評估辦法》在黨建、德育、安全、心理健康、勞動教育、教材教輔管理等方面保持各級別標準的一致性。
福建省教育廳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凡確認為省級達標高中的學校,須制定新一輪3至5年的發展規劃,并將學校發展規劃實施、完成情況與校長任期目標考核結合起來。省級達標高中實行動態管理,不搞“終身制”。經復評或專項督查,對達不到原定級標準的省級達標高中,教育廳將責成學校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予以降級或撤銷省級達標高中稱號。對辦學水平嚴重下降的,直接予以降級乃至撤銷省級達標高中稱號。被降級或撤銷省級達標高中稱號的學校,自降級或撤銷稱號之日起,兩年內不得重新申報達標晉級及省級其他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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