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12個部門聯合印發《福建省2022年整治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問題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行動方案》,對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問題進行聯合整治。
本次整治行動主要針對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包含線上和線下)。整治任務包括整治違規培訓、規范學科培訓、落實資金監管、加強廣告宣傳管控等4個方面。
《方案》提出,重點查處未經許可,以教育文化、教育咨詢、教育科技、托管機構等各種名義逃避監管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隱形變異學科培訓,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培訓內容存在意識形態問題以及“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情況。
同時,推進資金監管專項治理,嚴禁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者單個科目超過60個課時費用、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不一致等行為。督促指導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開立預收費資金監管專用賬戶,通過銀行托管、風險保證金等方式進行資金監管,防范“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嚴厲查處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超過政府指導價收費行為。
《方案》明確,今年7月-8月,各地將加強明察暗訪;9月-10月,適時對各地的治理行動進行專項督查,及時通報問題,督促整改;10月底,實現校外培訓機構排查和突擊檢查100%全覆蓋,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收費資金監管100%全覆蓋,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方案》明確,對于違規辦學的機構,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多次違規、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
【整治要點】
嚴限培訓時間:嚴禁校外培訓機構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
嚴查培訓內容:嚴禁超標、超前、超范圍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
嚴格師資管理:嚴把教師資質關,嚴禁學校教師和境外外籍人員在培訓機構任教。(廈門晚報記者 郭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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