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發布《關于開展國家中醫臨床教學培訓示范中心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加強中醫藥院校臨床實踐教學基地建設,不斷提高中醫學人才培養質量。
《通知》明確建設目的,要建設一批示范中心,發揮示范中心在中醫學類專業本科生臨床實踐教學、研究生培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及臨床帶教師資培訓等方面的示范輻射作用,帶動提升我國中醫臨床實踐教學基地教育培訓水平,加快培養高素質中醫學人才。
《通知》規定建設范圍,示范中心建設依托的主體為承擔中醫學類專業本科生、研究生、住院醫師等培養培訓的高校(單位)直屬附屬醫院(醫院主要負責人的任免權或黨組織關系在高校或相應單位)。高校(單位)可以依托1家直屬附屬醫院建設示范中心,也可由1家直屬附屬醫院牽頭聯合1至2家本校(單位)其他直屬附屬醫院共同建設示范中心。
《通知》明確,省屬高校由本省(區、市)教育、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組織遴選后向教育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推薦,每省(區、市)限推薦1個候選示范中心。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單位)直接向教育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申報,每校(單位)限申報1個候選示范中心。(記者 林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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