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印發《福建省進一步促進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激勵措施》,明確從學校、指導老師、參賽學生等三個層面予以激勵,其中國賽金獎項目指導教師可優先申報閩江學者、可增加研究生招生指標。
福建明確,在學校層面,將國賽和省賽的獲獎情況列入福建省高校“雙一流”和一流應用型高校建設、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創新創業創造教育示范院校、產創融合教育實踐示范基地評估指標體系;列入福建省高水平職業院校和專業建設計劃考核評估指標,作為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中央專項資金分配因素,并在職業教育相關改革試點項目遴選中予以傾斜;列入福建省普通高中達標學校評估指標。
在指導教師激勵方面,福建提出,國賽金獎項目指導教師(教師排位第一)作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以該項目相關成果申報項目,可在自獲獎通知發布之日起2年內享受不占名額申報、立項或認定省級教改、科研、課程相關項目各1次的激勵政策。國賽金、銀獎項目指導教師(金獎排位前二,銀獎排位第一),可優先申報閩江學者。
此外,福建支持學校對國賽、省賽獲獎項目指導教師在工作量認定、年度考核、職稱評審、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傾斜。學校應對國賽、省賽獲獎項目指導老師,按獲獎等級計算相應的教學或科研工作量。對具備研究生導師資格的國賽金獎、銀獎項目指導教師,鼓勵學校在安排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指標時予以傾斜。
在參賽學生激勵方面,福建明確,具備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的本科高校,將學生國賽、省賽獲獎情況納入學校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在符合基本條件的情況下,獲國賽金獎的碩、博士生項目組成員(碩士生排名團隊成員前二、博士生排名團隊成員第一),根據獲獎項目相關內容撰寫的畢業論文,可不占名額推薦申報省級優秀論文。在高職(專科)學習階段的國賽、省賽獲獎學生,參加專升本考試時,根據當年福建省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文件規定,符合“獲獎考生”類別條件的,可申請享受當年相應錄取政策。(記者 龍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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