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啟動學前教育發展第四輪行動計劃,提出到2025年,90%以上的縣(市、區)成為全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市、區),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90%以上,優質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75%以上,全面建成更加均衡、更高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行動計劃提出全面深化學前教育改革創新,其中包括:改革創新公辦園辦園體制,打破傳統公辦園辦園路徑依賴,鼓勵探索多主體、多渠道、多形式舉辦各類公辦園,規范公辦園機構設置,創新公辦園人員編制管理方式;探索幼兒園招生服務區運行機制,遵循“就近入園”原則,優化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布局;創新普惠性民辦園扶持模式,探索“公益園”“公助園”等普惠性民辦園新模式,并科學核定生均成本,合理確定財政經費支助政策;建立學前教育質量監測體系,研制學前教育質量監測指標體系和評價工具,建立大數據平臺等。
行動計劃要求各地定期調整、修編幼兒園專項布局規劃,原則上每三年調整一次,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管理。修訂出臺符合當地實際的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確保小區配套幼兒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小區做到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在舊城改造中要優先出臺小區配套幼兒園政策,加快老城區幼兒園補建工作。
行動計劃還提出,繼續推進實施農村幼兒園補短提升工程,根據城鎮與鄉村的人口變化趨勢,統籌制定農村幼兒園補短提升項目計劃,研究制定城鄉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發展規劃,推進城鄉學前教育共同體建設。進一步落實鄉鎮公辦中心幼兒園輻射指導作用,實施鄉(鎮)村幼兒園一體化管理,到2025年,農村學前教育整體質量達到當地城區的平均水平。
此外,行動計劃強調,在經費投入上,縣級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占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比例不低于5%,并爭取逐年提高。各地分步、穩妥調整公辦園保教費標準,公辦園保教費占保教成本的比例不高于40%。保障農村幼兒園和勞動合同制教師工資待遇,建立勞動合同制教師崗位薪酬體系和薪酬穩步增長機制,確保所有幼兒園教職工享受“五險一金”。
在師資隊伍上,要結合地方教育改革與發展實際,科學編制實施學前教育教師發展專項規劃,逐步落實每班“兩教一保”的人員配備標準。鼓勵大專學歷教師在職進修本科及以上學歷,到2025年,本科及以上學歷教師比例達到65%以上。(記者 蔣亦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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