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2023年秋季學期開始,全面推進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從今年起,各設區市確定一個縣(市、區)開展整體試點,其他縣(市、區)選擇城鄉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學校若干所先行試點。
小學生綜合評價內容包括品德表現、學業水平、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勞動實踐5個方面。品德表現通過積極的生活實踐和典型的情境案例實施評價。語文、數學、英語、科學以及體育與健康等學科,遵照課程標準要求,開展分項等級評價。道德與法治、音樂、美術等學科重點探索關注學習過程的學科綜合評價。勞動實踐與綜合能力的評價,以課程修習記錄、學習過程表現和作品評價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學習過程采用課堂觀測、隨堂練習、實驗操作、課后作業等方式即時評價,鼓勵實踐性評價,推廣模塊過關、情境游園、項目學評、主題演講、展示述評等形式的表現性評價。過程評價在結果評定中占比不低于30%,部分學科可以用過程評價代替結果評價。(記者 蔣亦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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