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梧州出臺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激勵辦法,從精神獎勵激勵、物質獎勵激勵、教育培育激勵等三方面提升教師獲得感和職業幸福感,給予市內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長足發展的空間,激勵教師安心從教、樂于從教。精神獎勵激勵方式主要為定期表彰和慰問,教育培育激勵主要為完善培訓體系。對經考核認定通過、成績突出的優秀培養對象,優先推薦參加上一層級培養工程選拔和各類評優評先活動。
根據激勵辦法,梧州將對鄉村學校招錄的符合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條件并經市委人才辦認定為高層次人才的應屆畢業生,在用人單位服務滿5年的,財政給予分期返還就讀本科學費5000元。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可優先給予嘉獎,由財政一次性獎勵1500元;連續3年獲得嘉獎的,可優先給予記功,由財政一次性獎勵3000元。
此外,該市發揮教育發展基金會作用,按實際情況,對優秀教師及團隊實施獎勵。獲得以自治區黨委、政府和教育廳名義評選表揚的教學名師、特級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教學名師3000元、特級教師2500元、優秀教育工作者1500元、優秀教師1500元。另外,對獲評為國家級上述稱號的,每人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名校(園)長、名師、名班主任、名教研員工作室開展年度實績專項考核,考核合格的,每年給予建設資金獎勵7000元。獲評定為自治區級人才小高地的,一次性獎勵15萬元;獲評定為市級人才小高地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梧州市出臺的激勵辦法適用范圍為市教育局直管中小學、二層機構和市直管幼兒園的教師,本市各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執行或選擇試點推行。(記者 歐金昌 通訊員 段鑫 蒙慧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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