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增加或縮減規定的課程、課時;不得有提前結課備考、超標教學、違規統考、考試排名和不履行教學責任等行為;不得拔高教學要求,不趕超教學進度……近日,江西省教育廳制定了《江西省義務教育教學基本規范》(下簡稱《規范》),圍繞義務教育學校教學的基本要求、課前準備、課堂教學、課后鞏固、考試評價、教學研究等方面進行全面規范。
《規范》強調,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義務教育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義務教育國家課程設置實施方案,開齊、開足課程,不得以任何名義增加或縮減規定的課程、課時。學校應切實加強課程實施的日常監督,合理安排教學進度。不得有提前結課備考、超標教學、違規統考、考試排名和不履行教學責任等行為;不得拔高教學要求,不趕超教學進度,禁止以摧毀學生求知欲為代價的揠苗助長式教育或搶跑式教育。學校學科教研組應保證每周至少安排一次集體備課。教師要克服對教學參考資料的過度依賴,重視獨立思維和創見,杜絕網上直接下載課件、不進行學習消化和加工的使用行為。
《規范》要求,教師要系統設計符合年齡特點和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的基礎性作業,鼓勵因材施教,布置分層、彈性和個性化作業,堅決克服機械、無效作業,杜絕重復性、懲罰性作業。合理調控作業結構,控制書面作業總量,小學生應在校內基本完成書面作業,初中生應在校內至少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嚴禁要求學生自批自改作業。
《規范》提出,學校要充分挖掘利用資源,提高課后服務質量,增強課后服務的吸引力。課后服務時間一方面應指導學生認真完成作業,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補習輔導和答疑,為學有余力的學生拓展學習空間;另一方面應開展豐富多彩的文藝、體育、勞動、閱讀、興趣小組及社團活動,最大努力滿足學生的不同需求。不得利用課后服務時間講新課。
《規范》要求,學校嚴格依據國家學科課程標準,落實好控制考試頻次的有關規定,改進考試方法,控制考試難度,降低考試壓力,不得有提前結課備考、違規統考、考題超標、考試排名等行為,堅決糾正唯分數評價學生的傾向。學校期中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不得與升學掛鉤。(記者 甘甜)
頭條 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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