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教育廳、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補充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福建提出,各市、縣(區)每年補充的中小學思想政治、音樂、體育、美術、科學、勞動、特殊教育、信息技術、心理健康等緊缺學科教師,原則上不低于當地補充數量的30%,其中音體美教師原則上不低于當地補充數量的15%。各地可將本地緊缺學科教師納入當地急需緊缺人才目錄,通過專項公開招聘、面試考核等方式招聘。2022年起,由省級財政對23個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新補充的公辦中小學音體美教師的工資性支出進行補助,按照每位教師每年2萬元的標準,連續補助3年,推動當地及時補充音體美教師。教師隊伍男女比例嚴重失衡的地區,可按照“同條件、等比例”原則設置男女崗位。
福建要求,嚴禁在有合格師資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嚴禁任何單位占用或變相占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嚴禁發達地區、城區學校到薄弱地區搶挖優秀校長和教師。各地要充分掌握本地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狀況,研究制定本地區年度教師補充計劃和中長期教師補充規劃,切實提升教師補充工作的精準性;要推動“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各級編制部門要積極協同教育部門在核定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額內,做好編制和師資的統籌配置。
在擴大教師補充渠道、吸引優秀人才從教方面,福建明確,福建省內本科高校應屆優秀師范畢業生(本專業綜合評價前20%)、省內本科高校中通過二級認證師范專業的應屆優秀畢業生(本專業綜合評價前30%),可直接面試考核進入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鼓勵各地吸引高水平大學非師范專業優秀畢業生從事教師職業。2022年起,福建省不再統一組織安排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由市、縣(區)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省級層面每年提供一次新任教師招聘筆試服務,各地可視需要使用筆試成績。(記者 黃星)
頭條 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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