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正式印發《江蘇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實施方案》。該方案圍繞深化黨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評價改革、深化學校評價改革、深化教師評價改革等方面作了全面部署,計劃經過5至10年努力,基本建成富有時代特征、彰顯中國特色、體現世界水平、具有江蘇特點、有利于推動新時代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教育評價體系。
《實施方案》指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經費投入、資源配置、教師隊伍建設、社會滿意度等納入教育高質量發展監測指標體系。堅決糾正片面追求升學率特別是名校錄取率的傾向,不得下達升學指標或以中高考升學率考核下一級黨委和政府、教育部門、學校和教師,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掛鉤,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高分考生和升學率。
《實施方案》要求堅決克服幼兒園“小學化”傾向。優化中小學校評價,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綜合督導評價和專項評價,構建學生、家長和社會多元參與的評價體系。對于普通高中辦學質量,突出評價學校全面育人、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規范招生辦學行為等內容。職業院校探索建立政府、行業企業、教師、學生、專業機構等共同參與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辦學質量評價機制。健全高校分類評價機制,對不同類型高校采用不同評價標準,引導高校科學定位,辦出特色和水平。(記者 潘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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