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突出中小學辦學主體地位,全面提高基礎教育質量,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日前,福建省教育廳等八部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的若干措施》,力爭通過五年左右努力,教育“放管服”改革取得明顯成效,學校發展動力和活力持續增強,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推進。
在完善宏觀管理方面,福建提出,完善基礎教育“省級統籌、市級指導、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制定教育行政職權清單,加強分類管理,精準定向賦權,采取事中事后差異化監管,構建差異化監管機制;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構建良好教育生態。完善內部治理方面,下放學校管理權限,完善決策機制,強化黨組織政治功能,推動中小學校建立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打造黨建品牌特色,將黨建工作成效納入對市、縣(區)政府教育評價指標體系。
在保障學校辦學自主權方面,福建要求,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課程和省里規定的地方課程,有效開發和實施校本課程;在遵循教育規律和教學規范的基礎上,學校可自主安排教學計劃、自主運用教學方式、自主組織研訓活動、自主實施教學評價、自主統籌實施跨學科綜合性主題教學等;推進“教育+互聯網”發展,積極探索推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和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弘揚師道尊嚴,落實教師教育懲戒權;建立健全各類“進校園”活動清單管理制度。加大學校領導人員聘任制推行力度,推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組織用人學校與優秀師范類畢業生在需求崗位范圍內探索開展專項招聘、雙向選擇,鼓勵地方探索在學校先行面試的基礎上組織招聘,對具備條件的學校,可放權由其自主按規定組織公開招聘,并按要求備案,加強聘后管理,建立不合格教師退出機制。推動教育經費使用結構重心從硬件設施建設逐步向教育教學改革和教師隊伍建設等轉移,由學校自主提出年度預算建議,自主執行批準的預算項目,對預算資金進行全過程績效管理,加大學校經費使用自主權。
在增強學校辦學內生動力方面,福建要求,降低升學率和考試成績在教學質量評價中的權重,改進結果評價,健全綜合評價。構建完善的教師激勵體系,強化專業發展激勵,突出教育教學實績,健全績效工資激勵,增強教師職業榮譽感和幸福感。
福建還提出,支持各地加快推進校長職級制改革,探索推行實施校長職級制,規范校長選任程序,完善校長考核管理與激勵機制,提升校長隊伍專業化水平。優先保障教育財政支出,確保到2025年,各類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預算教育經費達到全國中上水平。加強教師編制統籌調劑,對隨遷子女流入較多的地方給予編制傾斜,推動教師編制跟隨生源流動,健全省級教師表彰榮譽體系,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長效聯動機制,健全辦學激勵機制,進一步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總量中的占比。(記者 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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