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寧波市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從嚴格規范督查檢查考評、社會事務進校園、調研統計等多方面,出臺15條減負清單,切實破除干擾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障礙,建立良好的教育治理生態。
根據《減負清單》,寧波將嚴格控制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總量和頻次。實行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未經縣級以上黨委審批并列入清單管理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一律不得開展;嚴格規范社會事務進校園活動。實行審批制度,未經縣級以上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并列入清單管理的活動,一律不得安排進校園;從嚴控制進校園項目,如中小學課程已有類似內容,可根據實際需要合理融入教學,不得重復安排進校園;嚴格限制和規范對中小學教師的借用抽調。
同時,寧波要求嚴格規范教育統計工作。未經同級政府統計部門審批同意和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不得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教育統計工作;嚴格規范調查調研等活動。未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不得開展針對中小學教師的調查調研等活動,也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學教師參加各類社會性評比、知識競賽、文藝匯演等活動;堅決杜絕向中小學校和教師攤派與教學職責無關事務。未經當地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和教育行政部門安排,不得安排中小學教師參與校外執勤、志愿者活動等非教育教學工作。
此外,寧波還嚴格規范中小學教師培訓。不得要求教師參加教育、人力社保部門年度培訓計劃以外的,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外的線上線下教師培訓和教研活動;嚴格規范教育教學業績考核。各級黨委、政府不得下達升學指標或以升學率考核下一級黨委和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教師,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掛鉤,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記者 史望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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