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動“雙減”工作見實效見長效,切實提升課后服務水平,日前,內蒙古財政廳、發改委、教育廳和人社廳等四部門聯合出臺文件,建立了“中小學校課后服務經費保障機制”,覆蓋全區中小學校。
按照要求,自治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后服務經費保障基本標準為每生每年570元,各盟市可根據課后服務形式、時間、成本等因素適當浮動具體保障標準。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的標準為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元。民辦中小學參照公辦學校標準執行。
內蒙古明確,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后服務經費由自治區財政補助、盟市(旗縣)財政補助和向參與課后服務的家長收取服務性費用的方式共同予以保障;有條件的地區,可由財政全額承擔。財政補助標準為基本標準的60%,所需資金由自治區本級和盟市財政參照教育領域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確定的分擔比例共同分擔。對于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和民辦學校,自治區明確課后經費可向參與課后服務的家長收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各盟市制定具體減免政策。(記者 郝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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