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教育廳會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編制出臺《海南省食品安全標準化學校食堂建設現場檢查評估細則》(以下簡稱《評估細則》),進一步科學指導和合理規范全省學校食堂建設與管理,建立健全以評促建的標準化食堂建設體系,確保標準化食堂現場檢查有法可依、有據可查。
《評估細則》分為基礎設施和軟件管理兩大部分。基礎設施包括選址與環境、食堂規模、設計與布局等30個子項目,包含80個條款,其中19個條款為核心項,重點分布在選址與環境,如距離敞開式污染源、設計與布局、供水設施、設備、工具和容器、就餐場所等。軟件管理評估細則重點圍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等內容編制,包括許可情況、餐廳顯著位置信息公示等19個子項目,包含了100個條款。
《評估細則》明確,基礎設施和軟件管理兩大部分的現場檢查評估各占100分,每部分的現場檢查評估總分均達85分(含)以上,確定為合格通過驗收;否則,視為不通過。在評估現場發現有一項核心項(否決項)被扣分的,將一項否決,視為不通過。基礎設施或軟件管理其中一部分未達到85分的,限期整改,整改完成達到合格后,當年度給予通過;反之,不予通過。基礎設施或軟件管理兩部分均未達到85分的,責令整改,待第二年重新評估。
海南省教育廳學校安全工作處副處長王衛紅介紹,下一步,考慮到《評估細則》的專業性和操作性較強,海南省教育廳將會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通過現場培訓考核,組建一支專家隊伍對全省申報的學校食堂開展創建業務指導及現場評估驗收工作,為校園食品安全工作保駕護航。(記者 劉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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