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徐州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實施意見》,要求嚴格清理規范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確保督查檢查評比考核創建事項在2019年基礎上減少50%以上。
文件要求,要建立涉及中小學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創建事項清單,除教育業務性質的資質評定、等級評定、技術考核外,未納入清單管理的上述事項,無論以前是否有文件依據,一律不得開展。一個工作年度內,同一事項原則上只能開展1次。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得把與學校教育教學無關的慶典、招商、拆遷等事項強制攤派給中小學校,不得隨意讓學校停課出人出場地開展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
文件明確,要嚴控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行為。通過建立中小學教師抽調借用常態化清理機制,嚴格限制和規范有關部門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堅持定期清理、限期清退。同時要制定教師培訓管理制度,科學設計培訓規劃,統籌控制培訓總量和頻次,結合教師工作和生活實際,合理開展教育系統內部的培訓。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科學設計、合理安排督導、視導、檢查、考核及區域教育教學活動,嚴格控制總量、規模、頻次,能合并的盡量合并,不得多頭重復開展同類事項,不得干擾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各類創建活動、綜合督導、專項督導、評估驗收、評選評價等每年只能開展1次;對學校的常規檢查視導每學期不超過2次;對學校的各種考核每年集中開展1次。
文件還提出,要加大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力度,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關于教師隊伍建設的決策部署,廣泛宣傳中央、省、市教師減負相關文件,大力倡導尊師重教,引導全社會進一步理解教育工作、關心中小學教師發展,共同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記者 李大林 通訊員 許慶軍 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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