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北京市發改委獲悉,北京市發改委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制定了《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擬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科培訓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由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市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浮動幅度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限。培訓機構可在政府制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今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對“雙減”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其中明確要求強化培訓收費監管,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按照國家要求,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于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地政府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培訓機構應在政府制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北京擬出臺的管理辦法按國家相關文件要求,在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的定價范圍和原則、定價權限、成本構成與核定、收費信息公開、收費行為監管等方面嚴格落實國家規定,并且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的管理也參照執行。
按照國家規定,北京將培訓機構定價班型主要分為10人以下、10人至35人、35人以上三種類型。管理辦法以線下10人至35人班型的標準課程時長的培訓收費標準為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準收費標準,其他班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由培訓機構按照規定的與10人至35人班型的比價系數計算確定,線上收費按照規定的與線下收費的比價系數計算確定。
管理辦法要求,培訓機構嚴格執行國家及本市關于預收費的有關規定,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嚴格履行合同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訓收費標準,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其他費用。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有關部門將適時對收費政策開展評估,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完善。
北京市、區市場監管、教育、發展改革等部門,將依職責加強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執行情況的監督,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各方參與監督,加強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檢查,依法嚴厲查處各種違法違規收費行為,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公開曝光。
征求意見稿自今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郵件、網站、信函、傳真等渠道提出意見建議。(記者 施劍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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