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通知,經單位推薦、網絡審核、會議審議、網絡公示等,決定認定1011個新文科研究與改革實踐項目并予以公布。
《通知》要求,新文科項目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聚焦人才培養,推進教育教學改革,提高專業質量、課程質量、教材質量、技術水平,加強理論研究和規劃總結,扎實推進項目實施,實現文科教育真改、實改、新改、深改。中央高校主管部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所屬高校項目的指導,為項目實施提供必要的條件支持和經費保障。各高校要為項目實施提供必要的經費、場地、人員等保障,由教務部門對項目進行統一管理,確保如期完成建設任務。
《通知》強調,教育部將加強項目實施的過程管理、指導和檢查,適時組織中期檢查和結項驗收,對推進不力的項目作撤項處理,被撤項高校不得參與下一批次立項工作。項目負責人、項目組成員、建設期、建設內容等原則上不得變更,特殊情況須由實施高校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報教育部備案。各專業類教指委、新文科建設工作組、全國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要跟進指導項目實施,組織開展交流研討,總結推廣項目實施的優秀經驗和典型做法,引領帶動新文科項目建設質量總體提升。(記者 高毅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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