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雙減”工作,指導校外培訓機構準確區分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服務,日前內蒙古出臺《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和非學科類項目鑒定指引(試行)》,也為相關職能部門審批機構、分類管理提供決策依據,防范假借非學科類培訓項目實際開展學科類培訓服務等逃避監管的行為。
按照要求,鑒定工作將依照機構自主申請、組織專家鑒定、鑒定結果確認、鑒定報告備案等程序進行。專家組根據鑒定結果出具鑒定報告后,作為審批部門作出行政決定的參考。鑒定報告由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報盟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便于統一管理。
為了保障鑒定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內蒙古將成立鑒定專家委員會,由自治區、盟市和旗縣(市、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成立,包括學科專家、行業專家和法律專家等。將建立定期報告制度,培訓機構應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向屬地主管部門報送半年和全年工作總結,審批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結合日常監管情況,對培訓機構作出綜合評價,并分類建立管理臺賬。同時,培訓機構也要落實行業自律行為,嚴禁出現對外宣傳與實際培訓服務類別不一致的情況。(記者 郝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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