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政府印發《廣東省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方案》提出,加強統籌協調,增加政策供給,優化資源配置,到2025年,全省增加438萬個基礎教育公辦學位。廣東力爭用15年時間,建成高質量基礎教育體系,全省基礎教育辦學質量和綜合實力跨入國內先進地區行列。
《方案》強調,辦好基礎教育的主體責任在市縣。《方案》要求市縣明確本地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任務,制定細化實施方案,明確推進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時間表、路線圖。市縣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政治擔當、決策部署、推進落實、問題整改和發展效果責任。市縣政府常務會議要定期專題研究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工作,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市縣政府主要領導年終述職必述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工作。
聚焦廣東省適齡學生人口持續增加等新形勢,《方案》明確,以增加珠三角地區及粵東西北中心區域學位供給為重點,加快推進基礎教育公辦優質學位建設,到2025年,全省分別新增33萬所幼兒園及375萬個義務教育、30萬個普通高中公辦學位。學位建設任務數為約束性指標,地市新增公辦學位總數原則上不少于省下達的學位建設任務數。其中,珠三角地區需增加公辦學位323.96萬個,廣州、深圳、東莞名列前三,分別為75.99萬、67.63萬和57.65萬個。
新建學位面臨用地資源緊張、土地整備難等挑戰。《方案》提出,全省加強教育建設用地統籌,對新增學位需求較大的地市調增一批建設用地規模,專項用于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廣東探索實施差異化生均用地標準和異地辦學模式,允許土地資源緊缺的地市采取合作辦學方式,異地舉辦公辦中小學校。廣東建立公辦學位供給與商住用地開發、城市更新的聯動機制,按標準足額預留城鎮新建住宅小區中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沒有按照規劃要求預留教育設施用地的居住建設項目,原則上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施工許可證。
為更好推進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廣東用好考核“指揮棒”。《方案》提出,聚焦基礎教育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廣東省政府每年分別與各地級以上市政府簽訂工作責任狀,市政府與轄區內縣級政府相應明確工作責任。在進行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考核評價時,廣東將全省劃分為珠三角地區和粵東西北地區兩個考核區域,前者的考核以加快公辦優質學位供給為重點,后者將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為重點。責任落實情況作為省政府對市縣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以及省財政教育轉移支付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對落實加快公辦優質學位供給不力的市縣政府及相關責任人,廣東將進行問責。(通訊員 黎鑒遠 記者 劉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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