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印發《福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家委會建設與管理的通知》,明確提出,各級家委會組織集體活動時,應發揚民主,充分聽取家長意見,并事先征得學校、年段、班級負責人同意。嚴禁家委會收取所謂“班費”,嚴禁家委會組織“謝師宴”、畢業聚會聚餐等活動,嚴禁家委會以任何名義向教師贈送禮金禮品和有價證券,嚴禁家委會組織教師參加有違師德師風的活動和私自組織學生參加校外活動。家委會承辦集體活動開支確需代收代辦的,一律報請學校批準,由年段長、班主任指定專人負責,一事一結,及時公示。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把家委會作為構建家校社網一體化育人體系的重要舉措,要明確分管領導,把家委會的建設與管理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訂發展規劃、課程方案、工作計劃,有具體管用的舉措辦法,有相應的資金保障家委會健康運行。
《通知》強調,原則上起始年段應組織班級、年段家委會選舉,學校家委會要遵循規定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組織選舉;已經畢業或離校學生的家長自動退出家委會。對違反法律法規、紀律要求,發揮消極作用、造成嚴重影響的家委會成員,要勸其退出直至責令退出,并及時組織補選。每學年家委會成員有關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培訓應不少于3小時。學校分管領導、年段長、班主任要加入相應的家委會網絡群組,隨時傾聽意見與建議,引導家委會規范運作。從新學年起,各級家委會不再設立游離于指導監管之外的網絡群組。學校應結合實際開展家長委員會代表、優秀家長或最美家長評選活動,但評選結果不作為學生評先評優、推薦升學等涉及公正公平成長環境的依據。(記者 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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