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發《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對培訓機構自編的面向中小學生的所有線上與線下、學科類與非學科類培訓材料提出了全面規范要求。
《管理辦法》對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質量提出哪些要求?不同類型的校外培訓材料如何進行分類管理?違規使用校外培訓材料會有什么后果?記者就公眾關心的問題進行了采訪。
內容關:注重思想性、科學性、適宜性,列出負面清單
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治理、整頓是一個系統工程,加強對培訓材料的管理是其中一個不可或缺的關鍵環節。長期以來,校外培訓材料的編寫缺乏基本規范,存在著育人導向欠缺、超標超前嚴重等諸多亂象,嚴重影響到“時代新人”的培育。
“從寬泛意義上看,凡是關涉育人的材料,都要慎之又慎,都應加強管理,一旦有疏忽,會釀成嚴重后果。”在江蘇省教育科學研究所原所長成尚榮看來,《管理辦法》的出臺,就是讓校外培訓材料管理有了政策依據、制度保證和科學引導,并有了具體可行的操作辦法。
記者注意到,《管理辦法》對校外培訓材料的思想性、科學性和適宜性都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以 思想為指導,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二是內容科學準確,容量、難度適宜,與國家課程相關的內容應符合相應課程標準要求,不得超標超前。三是符合學生成長規律,滿足多層次、多樣化學習需求,有利于激發學習興趣、鼓勵探究創新。
同時,《管理辦法》強調培訓材料中嚴禁出現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破壞民族團結、宣揚宗教迷信、植入商業廣告或者變相的商業廣告等12種情況。這些都是必須牢牢守住的底線,也是培訓材料審核的負面清單。
“不論是線上還是線下、學科類還是非學科類,只要是培訓機構編寫的用于面向中小學生培訓時使用的所有材料,都在《管理辦法》覆蓋范圍之內,沒有死角,沒有遺漏。”教育部校外培訓教育監管司負責人強調。
資質關:既要思想正、品德優,又要能力強、經驗多
多位專家表示,校外培訓材料具有量大面廣、種類繁多、更新較快等特點,需要一批高水平編寫研發人員來支撐。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張志勇強調,相關人員必須在思想政治上過關,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無失德、失信、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
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汪明則認為,校外培訓材料的編寫研發人員既要有學科知識背景,還要有一定的教育教學經歷,熟悉中小學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只有這樣,校外培訓材料的質量才更有保障。
為此,《管理辦法》專門對編寫研發人員的資質提出了明確要求:政治立場堅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會形象等。學科類人員應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非學科類人員應具備相關行業資質證書或專業能力證明。審核人員除應符合上述要求外,還須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豐富的相關教育或培訓經驗。
“鑒于校外培訓材料管理的長期缺失,經驗儲備不足,需要創新管理機制,以促進校外培訓材料的提質增效。”華東師范大學教授崔允漷建議,教育行政部門在加強規范管控的同時,也要鼓勵相關專家學者指導培訓機構,組織校外培訓機構材料編審人員參加相關培訓研修活動,多措并舉、堵疏結合提高材料質量。
審核關:學科和非學科、線上與線下培訓材料分類管理
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線上和線下培訓的實際情況差異較大,如何對不同類型的培訓材料進行分類管理?這是《管理辦法》落地見效的關鍵所在。
教育部校外培訓教育監管司負責人表示,學科類培訓是“雙減”規范的重點和焦點,《管理辦法》對其監管更嚴、標準更高,要求培訓材料采取校外培訓機構內部審核和教育行政部門外部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雙審核。非學科類培訓材料,則在校外培訓機構內部審核基礎上,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協助相應主管部門開展抽查、巡查。
考慮到線上、線下學科類培訓材料形式不一,《管理辦法》也細化了相應管理要求,強調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對線上及線下培訓相對固定形式的基礎性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對以資料庫、視頻等形式存在的培訓材料開展抽查性審核,并鼓勵各地探索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審核把關。
“檢查發現培訓材料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教育行政部門督促相關培訓機構限期整改,并可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整改期間,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使用相關材料開展任何形式的授課活動。對情節嚴重或者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校外培訓機構,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吊銷其民辦學校辦學許可。”教育部校外培訓教育監管司負責人說。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
頭條 21-12-07
頭條 21-12-06
頭條 21-11-30
頭條 21-11-26
頭條 21-11-25
頭條 21-11-24
頭條 21-11-23
頭條 21-11-23
頭條 21-11-23
頭條 21-11-19
頭條 21-11-19
頭條 21-11-18
頭條 21-11-18
頭條 21-11-17
頭條 21-11-16
頭條 21-11-16
頭條 21-11-15
頭條 21-11-15
頭條 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