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部署要求,嚴格規范學校教育教學行為,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教育部辦公廳于近日印發《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要求大幅壓減考試次數,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義務教育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年級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
《通知》指出,義務教育階段的考試主要發揮診斷學情教情、改進加強教學、評價教學質量等方面功能,除初中畢業生升高中考試(學業水平考試)外,其他考試不具有甄別選拔功能。各地不得面向小學各年級和初中非畢業年級組織區域性或跨校際的考試,學校和班級不得組織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也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初中畢業年級可在下學期正常完成課程教學任務后,在總復習階段組織1至2次模擬考試,但堅決禁止搶趕教學進度、提前結課備考。大幅壓減考試次數的要求率先在中央和各省(區、市)確定的“雙減”試點地區開展,積極進行探索試驗。
《通知》要求,義務教育學校期末考試命題要嚴格規范考試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不得超越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進度。要合理運用考試結果,期中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初中各學期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和初三下學期模擬考試成績不得與升學掛鉤。
《通知》強調,要完善學習過程評價與考試結果評價有機結合的學業考評制度,統籌處理好考試、作業、日常評價、質量監測等方面的關系,注重學生綜合素質、學習習慣與學習表現、學習能力與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評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完善管理監督機制,不得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評價學校的依據。嚴禁校外培訓機構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開展或與學校聯合開展考試。(記者 高眾 歐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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