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了解到,日前內蒙古全面啟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工作,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據悉,內蒙古將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校外培訓機構亂象問題,作為自治區黨委常委班子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的重點任務,綜合施策,集中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工作。本次專項整治包括五項重點任務:開展違法違規舉辦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開展校外培訓機構超前、超綱培訓專項整治;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借學校名義招生、占用學校辦學資源,辦班收費專項整治;開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專項整治;開展中小學校及在職教師組織或參與培訓行為專項整治。
在對違法違規舉辦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中,內蒙古明確今年暑假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停止培訓活動并集中開展年檢,并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今后將嚴格按照中央“雙減”工作要求,堅持從嚴審批、嚴格規范培訓服務行為、強化常態運營監管。在開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專項整治中,明確加強校外培訓廣告宣傳監管,各級主流媒體不刊登不播出校外培訓廣告。
按照部署,整治工作將分為全面摸排、集中整治、專項督查、鞏固提升4個階段展開。在集中整治階段,根據排查臺賬和監督舉報平臺移送的問題線索,教育、市場監管等部門以聯合執法的方式,逐個依法依規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查處,適時公布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和黑名單等集中整治結果。在專項督查階段,自治區將組織相關成員單位赴盟市、旗縣(市、區)開展專項督查,對組織不力、推動不實和效果不明顯的地區,進行嚴肅通報問責。
為持續深入推進整治工作,內蒙古建立了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分級負責的協作機制,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了14個部門職責分工。同時,自治區要求各地要加強監督檢查,把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工作與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結合起來,強化問責。
此外,內蒙古將堅持疏堵結合,從2021年秋季學期起,實現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課后服務全覆蓋,全面落實“5+2”服務模式,課后服務結束時間要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相銜接,緩解學生家長對校外培訓的依賴。(記者 郝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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