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時
上萬元交培訓機構,對方跑路怎么辦?培訓班不想上了,如何退費?暑期臨近,面對市場上各種各樣的課外輔導班,家長們關注的一個重點是預交的培訓費如何監管。
近期,寧夏銀川市印發了《銀川市校外培訓機構資金監管辦法(暫行)》,將于6月27日起實施?!掇k法》提出,針對學員因履行培訓服務合同而提前一次性支付給培訓機構的費用,將全面實施校外培訓機構預付費資金監管。
填補培訓雙方權責空白
“《辦法》的出臺是為了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促進校外培訓機構健康、有序發展。”銀川市教育局教育二科副科長馬思遠介紹,根據《辦法》,學員與培訓機構簽訂培訓協議后,按“一課程一碼”模式,學員預付費自動繳存到培訓機構在監管銀行開設的監管賬戶中。監管賬戶內應當按照一定比例留存預付費最低余額。此前,銀川市教育局向社會征求過兩輪意見,重點是確定預付金最低余額留存標準,最終確定最低余額留存標準為10%,其余資金供培訓機構用于教學開支。
預付費指學員因履行培訓服務合同而提前一次性支付給培訓機構,時間跨度不超過3個月(按課時收費的,不超過60課時)的學費。同時,培訓機構應當嚴格執行收費政策,按照收費公示制度要求,長期、固定在機構醒目位置向家長和學員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退費流程、收費賬號等。
此前,有家長在給孩子報課外輔導班時遭遇過糾紛,如培訓機構讓家長預交全年學費,家長若想中途換班或退學,學費很難索要回來。“《辦法》有關規定填補了培訓機構雙方的權責空白,對明晰雙方責任有積極意義。”馬思遠說。
細化監管流程看好家長“錢袋子”
最低10%的資金監管比例能否切實降低培訓機構跑路風險,起到應有的監管效果?
在銀川市教育局前兩輪征求意見過程中,起初將監管資金比例定為100%、50%、30%。“經過調研,結合各方意見最終將最低余額定為10%。”馬思遠說。
根據《辦法》,最低余額留存以3個月(自學員預付費存入監管賬戶之日起)為一周期,培訓機構在一個周期內,按照約定完成課程服務后,向監管銀行和學員家長提出銷課申請。經學員家長確認同意,監管銀行應于5日內將監管賬戶內留存的最低余額全額撥付至培訓機構普通賬戶。培訓機構在一個周期內,如果未按約定完成課程服務,監管銀行應將監管賬戶內最低余額自動轉入下一個周期累計留存,直至培訓機構完成約定的課程服務。
銀川市學而思培優教育負責人蒲衡春表示,政府部門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能夠讓行業更良性地發展。
雖然監管的資金比例只有10%,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銀川市教育局要求監管銀行為監管資金購買保險,一旦出現培訓機構卷款跑路,由保險公司向學生家長先期墊付培訓資金。目前,已有3家銀行拿出具體監管方案。
因地制宜探索規范管理辦法
此前,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等地均出臺相關政策,通過銀行設立專用賬戶存放培訓機構預付費。
北京市要求在海淀區全面實施校外培訓機構預付費資金監管,培訓機構預付費必須接受監管。合肥市聯合制定的“校外培訓機構學員預繳費服務系統”提供家長查詢、機構預警等功能,可以對校外培訓機構學員預繳費資金進行監管。6月1日,上海市培訓協會公布了首批銀行定期劃扣新型資金監管機制試點名單,規定消費者預付的培訓資金將由商業銀行直接收取、保管。
不難看出,探索確定預付費資金監管辦法,各地都根據當地實際進行了綜合考量。
針對多地發布對校外培訓機構預付資金監管辦法,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對校外培訓機構監管的根本目的是為學生營造更好的學習環境,建立起良性的教育生態。“對校外培訓機構監管涉及體制、機制、教育均衡度,特別是教育評價改革等諸多問題,各地應當結合教育評價改革和教育體制機制改革推進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 本報見習記者 張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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