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稱“兩法”)將正式施行。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確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構建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未成年人六大保護體系。新修訂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建立了未成年人分級預防、教育矯治機制。
5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落實‘兩法’ 護航青春”新聞發布會,通報近年來檢察機關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護的工作情況,以及下一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兩法”工作安排。
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年起訴逾17萬人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衛忠介紹,檢察機關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保護救助被侵害未成年人,精準打擊性侵害未成年人、故意殺人等多發、惡性犯罪,2018年至2020年,共批準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7萬人,起訴17.1萬人。
比如,對廣西楊光毅強奸幼女致死案、上海黃一川殺害小學生案等重大惡性案件,從嚴從快批捕、起訴,從重提出死刑量刑建議,罪犯被判處死刑。
在加大對未成年被害人關愛救助方面,史衛忠介紹,針對反復詢問容易造成“二次傷害”的問題,推動建立集取證、心理疏導、身體檢查等功能于一體的“一站式”辦案區1029個。加強國家司法救助,出臺《關于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2020年對未成年人開展救助4338件,同比增長2.6倍。
史衛忠表示,為了深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落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別程序,社會調查、合適成年人到場、法律援助覆蓋面逐步提高。對主觀惡性不大、犯罪情節較輕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少捕慎訴”,依法寬緩到位,做好后續工作,促其健康成長。2018年至2020年,不批捕4.7萬人,不起訴2.8萬人;對罪行嚴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懲戒,寬容不縱容,批捕涉罪未成年人8.4萬人,起訴11.6萬人。
在廣泛開展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方面,史衛忠介紹,全國3.3萬余名檢察官在4.5萬余所各類學校擔任法治副校長,全國四級檢察院檢察長擔任法治副校長全覆蓋。為期3年的“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開展法治巡講9.7萬次,覆蓋10.8萬所學校和8050萬名師生。
強制報告制度和入職查詢制度不折不扣執行
特別引人關注的是,“兩法”將近年來探索形成的強制報告、入職查詢、督促和支持起訴、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等制度機制上升為法律規定。“這既是對未成年人檢察主動作為的肯定,更是為推進未成年人保護體系更加健全完善指明了方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副廳長李峰說。
此前的2020年5月,最高檢與國家監委、公安部等部門出臺《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推動解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發現難、發現晚問題;2020年8月,聯合教育部、公安部出臺《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加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源頭預防,將“大灰狼”堵在校門之外。
“這兩項制度施行后,各地檢察機關聯合教育部門加快建設信息查詢平臺,與公安部門信息共享、服務對接,對相關人員開展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核查,大量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因相關人員按規定報告得以及時發現,違反強制報告規定涉嫌違紀違法的受到了相應處罰。”李峰說。
在此次最高檢通報的10起未成年人保護典型案(事)例中,其中一個案例是,湖南某小學兩名教師利用師生等特定關系,先后強奸9名未成年女性,其中8人系未滿14周歲幼女,還猥褻多名未成年女學生。兩人分別被判處死刑、有期徒刑17年。該校兩名校長因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均以瀆職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兩法’施行后,強制報告制度和入職查詢制度成為法律的剛性規定,必須不折不扣執行。”李峰說,一是體現強制報告制度的“剛性”。檢察機關將聯合相關部門,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每案“是否報告”必查機制。二是督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嚴格落實入職前查詢相關違法犯罪信息制度,擴大查詢范圍。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二條進一步擴大了入職查詢的范圍,一方面將查詢主體擴大至所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另一方面將查詢信息擴大至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這對落實入職查詢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推行“督促監護令”
“兩法”均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并履行好監護職責。針對案件中發現監護人存在的管教不當、監護缺位等問題,檢察機關會發出“督促監護令”。
史衛忠表示,最高檢決定自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辦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監護令”,并會同有關部門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積極履行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成員職責,健全與專門學校銜接機制,推動形成對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重新犯罪預防的分級教育矯治體系。特別是對因未達刑事責任年齡而不負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要督促有關部門依法送專門學校接受教育矯治,絕不能‘一放了之’。”史衛忠說。
據最高檢數據,2020年,檢察機關受理撤銷監護人資格案件446件,同比上升3.1倍;支持個人起訴202件,支持單位起訴109件。福建、重慶等地檢察機關探索建立“督促監護令”工作機制,推動監護責任有效落實。
“堅持寬容不縱容,對涉罪未成年人該嚴的必須嚴,該寬的寬到位,重在轉化。嚴格落實未成年人特別程序和特殊制度,合理提高附條件不起訴率。積極引入社會力量支持,有效提高幫教的精準度、成功率。”史衛忠說。
作者:本報記者 趙秀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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