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全國職業教育大會精神,持續實施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推動院校全面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院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共同印發《關于擴大院校畢業年度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有關政策范圍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持續做好院校應屆畢業生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結合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培訓任務等情況,將專賬資金補貼性培訓對象擴大到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職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年度畢業生,支持幫助更多院校應屆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支持職業院校緊密結合市場需求,按規定開展相關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制培訓等多種形式的就業創業培訓,并做好職業培訓補貼政策的銜接工作。
《通知》要求,統籌完善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目錄管理,將符合條件的院校、職業教育培訓評價組織、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納入“兩目錄一系統”,并按照現行的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執行。要發揮好補貼性培訓實名制信息管理系統統籌作用,對接好職業技能證書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做好管理服務工作。要推動落實職業院校開展培訓的激勵政策,充分考慮職業院校承擔培訓任務情況,合理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對承擔任務較重的職業院校,在原總量基礎上及時核增所需績效工資總量,在內部分配時向承擔培訓任務的一線教師傾斜,充分調動職業院校和教師積極性。(記者 高毅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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