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明確高考相關事宜。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對考試招生重大事項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察,堅決落實主體責任,層層壓實安全責任,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
在深化考試招生改革方面,《通知》強調,要穩慎推進加分改革,嚴格落實加分考生資格信息公示制度及資格審核工作責任,嚴厲打擊弄虛作假等違規違法行為,要深入實施“強基計劃”,健全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將分類考試招生作為高職招生的主渠道。
在強化考試招生監督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各地各校要科學編制招生計劃,綜合考慮高校辦學定位、辦學條件和去年計劃完成情況,合理安排高校分專業招生計劃,重點向區域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緊缺和就業率高的專業傾斜。
在優化考試招生宣傳服務方面,《通知》要求,堅持正確育人導向和正確教育政績觀。高考結束后,不公布高考試題和答案,相關試題和答案將在錄取結束后提供給基層教研部門作為教研需要使用。只能將考生的高考成績信息提供給考生本人及有關投檔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嚴禁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等,嚴禁出現類似“高考喜報”“一本上線率”等信息;嚴禁各地政府、學校、培訓機構以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記者 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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