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慶出臺《重慶市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創新支持計劃實施辦法》。“重慶市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創新支持計劃”(簡稱“留創計劃”)每年將擇優資助一批創業創新項目,以支持留學回國人員來渝發展。
據了解,“留創計劃”資助分為創業資助和創新資助兩類,每年根據項目申報情況,確定項目資助等次及總量。項目資助標準為:創業類資助分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資助,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資助;創新類資助分為重點、優秀和啟動資助,分別給予12萬元、8萬元和5萬元資助。
申報創業類資助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申報人在國(境)外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國(境)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經歷;申報人須為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海外自主創業經驗者可優先確定;所在企業在渝工商登記和納稅,且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發明專利,項目創新性強,具有市場潛力,能夠吸納5人以上就業并參保;所在企業注冊資本認繳資金不低于20萬元,申報人占股比不低于30%(允許以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入股);申報人誠信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以及違反保密約定、競業禁止、兼職取酬限制等情況;申報人已全職回國,在海外無工作。
申報創新類資助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申報人在國(境)外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國(境)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經歷;申報人創新能力強,有較好培養前景;申報人與所在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并保證每年在渝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申報項目具有較好的應用開發前景,可產生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具有一定的帶動就業能力;申報人誠信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以及違反保密約定、競業禁止、兼職取酬限制等情況;申報人已全職回國,在海外無工作。
此外,符合申報條件的人才,在已獲得創業或創新項目資助后新取得發明專利授權(具有成果轉化基礎)或市級及以上成果獎勵(含獲得創新類項目重點資助)的,可繼續申報新的創業或創新項目,但獲得資助總次數不超過兩次。需要注意,已入選國家級人才計劃的留學回國人才不再納入此資助范圍。申報人可登錄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信息系統進行網上申報。申報時間為5月24—28日,審核推薦時間為5月28—31日。(記者孫亞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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