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出將全面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在今年出臺的相關政策中,安徽明確提出普通高中起始年級班額不得超過55人,并實行屬地招生,地處縣域(含縣級市)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本縣域內招生,地處設區市城區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所在區或若干城區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實現同步招生。
此外,今年安徽延續了去年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80%的比例切塊分解到初中學校的政策,值得一提的是,安徽今年特別提出原則上不跨區域分配指標,防止跨區域掐尖招生。
安徽提出,對于過去實行跨區域指標到校的地區,具備條件的,應從2021年秋季招生起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分配指標;暫不具備條件的,圍繞妥善處理好為農村學生提供優質教育資源與防止縣域優質生源過度流失之間的關系,以及避免學區房炒作,積極開展跨區域指標到校招生錄取辦法改革試點,跨區域指標主要分配到薄弱初中,并隨著縣域普通高中辦學質量的提高,逐年減少跨區域分配指標,力爭到2024年實現屬地招生。
為了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安徽在去年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了十項“嚴禁”: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等。
為鼓勵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安徽同時明確,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選擇部分具有特色辦學基礎的普通高中學校,積極推進多樣化有特色發展;體育、藝術和小語種類型可在設區的市范圍內招生,其他類型在規定的屬地范圍內招生。(記者 方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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