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教育廳出臺幼兒園托班管理指南,對托班設立條件、保教工作、托管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
根據指南,幼兒入托年齡原則上為24個月及以上,幼兒進入幼兒園托班前,應當完成適齡的預防接種,經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入托。托班按照25—36個月編班,也可以按照25—30個月、31—36個月編班,每班人數不超過20人。班級應當配足保教人員,幼兒與保教人員的配比不高于7∶1。
托班用房要求設置在1—2樓,按班級獨立成套,配有活動、盥洗、就寢等空間,室內面積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戶外活動空間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活動區地面宜鋪設柔軟、有彈性的材料,提供的玩具應當符合GB6675《玩具安全》系列國家標準。
保教工作應遵循幼兒生長發育和心理發展規律,把安全、健康工作放在首位。制定膳食計劃和科學食譜,為貧血、食物過敏、肥胖等幼兒提供特殊膳食。天氣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全日制托班每天至少有3小時各種強度的身體活動,其中至少1小時為中高強度活動,每日戶外活動不少于2小時。天氣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幼兒每日參與不少于2小時的室內體育活動。集中統一活動時間不宜過長,同時避免獨自久坐現象。重視和滿足幼兒的情感需求,賦予師幼關系以親情,幫助幼兒建立穩定的社會依戀關系,使他們積極主動、健康愉快地生活。
浙江省要求各地建立托班保教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相關部門共同推進機制優化、經費保障、隊伍建設、安全防護等工作,全面提升托班的保教質量。(記者 蔣亦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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