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正式印發《關于促進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十條措施(試行)》,通過加強學生作業、睡眠、手機、讀物、體質等五項管理,引導學校家庭社會樹立科學的育人理念。
十項措施中,在嚴格教學、作業、考試、教輔讀物、手機、培訓機構管理的同時,特別強調加強學生體育鍛煉、重視視力保護、關注心理健康、保證睡眠時間等內容,聚焦強化體質護航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根據《措施》要求,鼓勵學校布置家務勞動、課外閱讀、體育鍛煉等多種形式的作業,結合教學實際建立無作業日制度。學校要嚴格落實體育課時要求,保證學生在校期間每天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1小時,引導家長支持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體育活動,確保學生達到體質健康合格標準。縮短學生電子產品使用時間,增加戶外活動,堅持眼保健操制度,定期開展視力監測,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用眼習慣,降低近視率。嚴禁教師拖堂教學占用課間休息時間。學校家庭社會要共同關注學生心理健康,建立和諧的親子關系、師生關系、同伴關系。學校要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建設心理輔導室,開展心理素質拓展活動,提供心理輔導和心理健康服務。促進學生自主管理、規律作息,養成良好的作息習慣,保證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不少于10小時,初中生每天不少于9小時,高中生每天不少于8小時。(通訊員 陳曉東 張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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