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等十部門印發《福州市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行動計劃》,全面提升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進師生身心健康發展。
《行動計劃》明確,班主任(年段長)、輔導員、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為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直接責任人。在增設班主任獎勵金的基礎上,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專職心理健康教師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兼職心理健康教師待遇按照“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可從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統籌保障,同時在師資培訓、教齡認定和職稱評定等方面向心理健康教師傾斜。
《行動計劃》提出,將心理健康教育作為立德樹人的關鍵課程。小學三至六年級、初高中起始年級每兩周1課時,其他學段每月1課時開展心理健康教育;高校要規范課程設置,對新生開設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課,原則上應設置2個學分、32-36個學時。至2023年年底,在核定的教師編制總量內,高校按不低于1:4000的師生比配齊配強專職心理健康教師,每校至少配備2名;中小學按不低于1:1000的師生比配齊配強專職心理健康教師;學生數不足1000的中小學、幼兒園至少配備1名有資質的兼職心理健康教師。福州市每年將組織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接觸病(案)例實操訓練不少于2小時;各校每學年召開一次心理工作聯席會,研究部署工作,并且保證教職工心理健康教育全員培訓活動不少于2課時。
為構建形成家校社網協同育人一體化格局,該市還要求,學校應持續加強家校溝通交流,每學年至少組織1次家長心理健康教育專題輔導及1次專題家長會。同時,支持建立全市中小學生心理成長檔案及心理大數據分析管理與服務平臺,為學生提供心理健康數字化、檔案化系統跟蹤服務;建立教育、編辦、人社、財政、衛健、文明辦、團委、婦聯、關工委、大數據委、鄉鎮(村居)、街道(社區)等有關單位部門密切協同的心理健康教育合作機制,適時召開聯席會議,穩妥應對突發事件。(記者 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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