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寧波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獲悉,寧波將推行校外培訓機構學員預付學費信用保險,學員及家長在給校外培訓機構預付學費時,可自愿選擇是否購買學費險,如遇事故造成培訓機構無法按照法律法規或培訓服務合同約定退還剩余預付學費,最高單科或可獲得5000元賠償。
根據寧波市教育局等部門發布的《關于推行校外培訓機構學員預付學費信用保險的通知》,該險種適用于在正規培訓機構學習并簽訂正規合同的學員或其監護人,有正規預付費票據,課時、培訓期限等信息明確。該險種堅持學員及家長按需自愿投保,凡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均可作為學費險的投保人,投保人或其子女可作為學費險的被保險人。
該保險的責任限額為投保人實際支付的預付學費金額。對于單一培訓機構,投保人可投保的最低責任限額為1000元,平均每科責任限額不超過5000元,保險期限最長不超過4個月。如保險期限開始日起之前已發生風險的,保險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這份通知明確,在保險期限內,校外培訓機構發生申請破產且經法院依法裁定受理、辦學許可證或登記證書被吊銷/撤銷、經教育或其他行政部門認定終止辦學(停止營業)等事故,且無法按照法律法規或培訓服務合同約定退還學員剩余預付學費的,經教育或其他行政部門出具書面調查認定、仲裁機構仲裁、法院判決,對于被保險人的預付學費損失,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記者顧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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