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8月24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為減輕競賽給學生帶來的過重負擔,省教育廳、省委編辦、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日前共同制定了《河南省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出臺“三十條”進一步健全競賽活動管理制度。
《管理辦法》適用于有關部門、單位、社會組織舉辦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明確提出“從嚴控制、嚴格管理”,原則上不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類競賽活動。競賽應堅持公益性,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做到“零收費”;不得指定參與競賽活動時的交通、酒店、餐廳等配套服務;不得通過面向參賽學生組織與競賽關聯的培訓、游學、研學、冬令營、夏令營等方式,變相收取費用;不得推銷或變相推銷資料、書籍、輔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不得面向參賽的學生、家長或老師開展培訓;不得借競賽之名開展等級考試違規收取費用。贊助單位不得借贊助競賽活動進行相關營銷、促銷活動;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學生或組織學生參賽的學校轉嫁競賽活動成本;不得強迫、誘導任何學校、學生或家長參加競賽活動;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學生平等開放,不得設置任何歧視性條件;競賽以及競賽產生的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競賽產生的文件、證書、獎章顯著位置要標注“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等字樣。?
我省規定,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須經省教育廳核準,并公布組織時間、內容、范圍、組織方式、監督方式等,未經核準,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不得組織開展競賽活動。經省教育廳核準舉辦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有效期限原則上為3年,在此期間每年舉辦不得超過1次。自2023年起,原則上每三年組織一次申報受理和審核,省教育廳或受托專業機構屆時將集中受理有關部門、單位、社會組織關于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的申請,并對競賽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嚴謹性進行審核論證,必要時可進行實地調查。
記者 張競昳
頭條 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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