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日,鄭州新鄭市法院開庭審理了吳超某等4人訴新鄭市薛店鎮人民政府、第三人新鄭市薛店鎮某村民委員會繼續履行行政協議系列案。新鄭市薛店鎮鎮長張海青作為被告單位出庭應訴。該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郭磊擔任審判長。
庭審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圍繞案情爭議焦點進行了舉證、質證和辯論。
雙方圍繞協議應否履行、拆遷補償標準、安置方式等焦點進行了舉證、質證和辯論,新鄭市薛店鎮政府鎮長張海青都一一回答了原告的詢問。
張海青也就雙方爭議焦點向證人發問,回答原告及其代理人的詢問,做到了“既出庭又出聲”,整個庭審過程規范有序、重點突出,原、被告雙方的意見均得到了充分表達,體現了對訴訟程序的嚴格遵守以及對雙方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平等保護。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
新鄭市法院先后推出“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案件篩選機制、出庭應訴情況反饋機制、發送司法建議書等一系列配套措施,推動“行政首長”出庭應訴。通過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全程參與模式,把參與應訴向庭前和庭后拓展;立案后,通過庭前協調、積極指引,闡述出庭應訴的必要性,建議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明確行政案件審理流程及注意事項,消除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顧慮;庭審后,把工作延伸至化解矛盾、庭后總結指導,增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對參與庭審的認同感。
新鄭市法院還通過邀請行政機關正、副職直接參加庭審觀摩、案例評析、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對行政執法過程中常見的執法主體、執法依據、證據固定、強制措施等問題進行指導,就審理中發現的執法難點問題進行講解,促進行政機關更好地掌握和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精神,增強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后的功能效應。
去年以來,新鄭市法院審結“行政首長”出庭案件102件,群眾對“行政首長”出庭滿意度90%以上,有利于行政案件順利調解。
該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郭磊說:“通過行政機關負責人與當事人正面、平等地對話,充分了解行政執法工作與人民群眾生活中的矛盾點,對于緩解人民群眾與行政機關的對立情緒,助推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樹立法治政府形象起到了很好的示范與表率作用。”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左世友 岳國欣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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