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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市商務局了解到,為進一步發(fā)揮汽車等大宗消費在拉動消費、繁榮市場、提振信心中的重要抓手作用,滿足市民汽車消費需求,我市將2023年“兔年迎春”汽車煥新季活動延長至3月10日,并增發(fā)1億元汽車消費券。
據(jù)了解,增發(fā)1億元汽車消費券,其中燃油車消費券增發(fā)6000萬元,新能源車消費券增發(fā)4000萬元。3月1日上午10時,1億元汽車消費券資格校驗及領券系統(tǒng)在“鄭好辦”APP正式開啟。
汽車消費券的補貼對象為:活動期間在市內五區(qū)(金水、中原、管城、二七、惠濟)和三個開發(fā)區(qū)指定的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5萬元以上小型非營運車輛(包括新能源車、皮卡車,不包括二手車交易)的個人消費者(戶籍不限)和企業(yè)。購買車輛需在鄭州市(不限于市內五區(qū)及三個開發(fā)區(qū))辦理新車注冊上牌手續(xù)。今年1月1日第一批5000萬元汽車消費券補貼活動開始以來,已按活動要求完成新車購置及注冊上牌,但未領取到汽車消費券的用戶。
補貼標準:購置燃油車按照購車發(fā)票價稅合計金額,購車裸車開票價在5萬元(含)以上至15萬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車,可享受3000元電子消費券;購車裸車開票價15萬元(含)以上的燃油車,可享受5000元電子消費券。購置新能源車按照購車發(fā)票價稅合計金額,購車裸車開票價在5萬元(含)以上至15萬元(不含)以下的新能源車,可享受4000元電子消費券;購車裸車開票價15萬元(含)以上的新能源車,可享受6000元電子消費券。
據(jù)介紹,此次消費券使用規(guī)則為消費券限在市域內所有支持“云閃付(銀聯(lián)二維碼)”支付的線下實體商家消費使用。消費券使用期限截止到3月31日2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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